想食燒賣

香香( ´•̥̥̥ω•̥̥̥` )

长命锁

summary:长命锁,锁一生

·cp旌闲,正文共9.6k字,轻微ooc






1. 

张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年,京都伯爵大人寄来了一封信。信里把他的姓名改成了范闲,字安之。随着信一起寄来的,还有一把长命锁。 

 

这长命锁上镂了两个字:范闲,还用金笔描了红,昭示了这把长命锁的所有权。唯一与其他长命锁不同的地方在于,这把长命锁缺了一个口,并不是一把完整的长命锁。 

 

范闲任由思思把那把长命锁帮他戴到脖子上。长命锁是用银打的,冰凉的一块,贴着温暖的胸口。思思帮他把长命锁绳子的长度调整到合适的长度,这样不至于勒的太紧,不便于呼吸,或者是太松,一埋头就掉到哪丛草中。 

 

范闲上辈子活在二十一世纪,长命锁这样的东西早就不时兴了,因而这辈子有了一块长命锁,他倒是时不时拿起来,放在手上把玩。这把长命锁下面还挂着三个小银铃,放在耳边轻轻摇一摇,里边的小珠便撞着壁边,叮当作响。 

 

思思说,工匠打一对长命锁的时候,常常会将其中一个锁故意打缺一个口,而另一个锁则相对的多打出来一半。只有相应两把长命锁放在一起时,才能互相咬合,配成一对。拥有这两把长命锁的人,是天作之合,最为般配。戴这长命锁的,都是家族里定下了娃娃亲,将来是要成婚的。 

 

“也不知道是将哪家姑娘许给了少爷,”思思叹了口气,“真是叫人羡慕。” 

 

但是那封家信里并没有提及到另一把长命锁的主人究竟是谁,倘若不是思思提及,范闲或许永远会认为这只是一把缺了口的长命锁。 

 

那长命锁就像一块护身符,护住了范闲和其他孩童不大一样的童年。周管家没有害死他,五竹叔的残酷训练方式没有累垮他,费介的毒也没有伤到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在抽条,不断的往上拔起,常常是新衣服才打好不久就露出脚腕来。若除去那些其他孩童没有的经历,范闲看上去就像任何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一样。 

 

范闲的生活如一摊没有什么起伏的池水,因为红甲骑士的到来,被投入了一箩筐的鱼,搅了个翻天覆地。 

 

于是范闲让思思帮他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他自己去擦拭干净了那块长命锁,摸了摸那缺口,调整好绳子的长度。像是第一次戴上那块长命锁一样郑重的戴在自己脖子上。他去厅堂向奶奶磕个头,又亲吻了奶奶的额头,终是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范闲上京城去的途中倒是没出什么岔子,硬要说的话,就只剩下那个在竹林里碰到的少年。 

 

前脚范闲刚送走要去北齐的费介,后脚就听见竹林里一阵哗哗的声响。范闲以为又是什么人要来诛杀他这个“国贼”,当即抛下滕梓荆,运起轻功点着竹节就飞进竹林里去。竹林里是有一个少年,模样生的俊俏,穿着一身蓝衣,还没束发,懒洋洋的把头发扎了起来,不显得慵懒,倒是有几分活力。那少年正踩着竹枝从一棵竹子上越到另外一棵竹子上,每一步都稳稳当当踩在枝干上,像是做惯了这件事。 

 

那少年见了范闲,却是回头朝他一笑,露出一颗虎牙,从竹子上跃下来。范闲一愣,倒是没想到这杀手如此好亲近 ,在心里暗暗期望这人别是个笑面虎才好。却没想那少年又是咧嘴一笑,说到: 

 

“这条路已经多年没人走过了,都快被众人遗忘曾经还有这么一条路了。没想到我如今还能在这里遇见人。”少年见范闲还是一副戒备的模样,只得委委屈屈的又说“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才不是什么坏人。在下萧平旌,打算去琅琊山一趟,顺道从这里路过罢了。你又叫什么名字?” 

 

“范闲。” 

 

“范闲……唔,这名字,也还真是……好……极了。” 

 

这边范闲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道“我知道,这名字挺讨嫌的,对吧?”眼见着萧平旌涨红了脸,范闲只得笑着拍了拍萧平旌,挥挥手朝滕梓荆那边的车队走去,道“不过你也差不多啦,小皮筋,有缘再会!” 

 

有缘再会,有缘必然会相会,更何况是他和萧平旌这种被长命锁给死死扣在一起的呢。 



2. 

的确,两人分别后没多久就又见面了。 

 

范闲回京后不到一个月,大同府沉船案发,天子震怒。所幸长林世子萧平章在粮草补给尽数断绝的情况下依旧带领长林军顽强抵抗,护住甘州以南所有城池,这才阻止敌军南下直破庆国。长林二公子萧平旌听闻此事后连夜快马赶去甘州,捉拿张府尹归案,一路护送人犯入京。 

 

萧平旌把张府尹押进天牢后便算交差,可以回府休整。他刚踏出天牢大门,就瞧见了一撮卷发从眼前飘过,这人不是范闲又是谁? 

 

范闲正从澹泊书局出来。范思辙的澹泊书局生意火爆极了,《红楼》那叫一个供不应求。范思辙的财迷脑袋瓜子转的快,又连忙拽着他哥去书局搞了一场什么签售会,从那些书迷身上又狠狠地捞了一大笔钱,现在正坐在书局柜台那里抱着算盘傻笑。范闲觉着无聊,在书局里随便找了个伙计,把他按在椅子上让他模仿自己的签名后,就从后门绕了小路回府了。 

 

毕竟就范闲的签名,随便找个乞儿抓着笔在书上画个符,也不会有人觉得哪里不一样。旁人顶多说一句:“不愧是小范公子啊!每一个字都能写的不一样!” 

 

范闲一出书局就在门口买了一串糖葫芦,边咬着边在城里闲逛。竟没想到迷了路,一路走到天牢去了。他正打算找人问问路,却瞧见天牢里走出一人来,正是来京城路上遇见的萧平旌。萧平旌似是也看见范闲了,站在天牢门口的台阶上就大喊了一声“范闲!”当即直直冲过来。


范闲正咬着一颗糖葫芦,此刻听见萧平旌一声大喊,吓了一跳,直接把糖葫芦给咬碎了,被山楂里的核磕到了牙,疼的呲牙咧嘴,又说不出话来,只能捂着腮帮子恨恨的给萧平旌甩了一个眼刀。 

 

萧平旌忙收起他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乖巧的像是被他大哥训了的样子。又被范闲甩过来的眼刀给剜了一刀,赶紧双手合十求饶,道“我错了我错了,原谅我吧!” 

 

范闲其实早没生气了,只不过想逗逗萧平旌,当下亲昵的揽过他的肩,糖葫芦在另一只手里打了个转儿,差点粘住自己的卷毛。范闲咬下一口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我早没生气了,你下回别喊那么大声,我又不是死了,你叫魂啊。” 

 

萧平旌挠挠头,道“我这不是太想你了嘛,方才碰见你太兴奋了,这才大声喊你。你看我这么想你,你想我不想呀?” 

 

范闲翻了个白眼,拖长了音调,“想想想……!”只觉得自己像捡了个小孩子一样的家伙,还得哄着。 

 

“哎呀,想我就直说嘛,我一直都挺招人想的。” 

 

“先别说想不想了,你知道范府怎么走吗?我迷路了,回不去。” 

 

萧平旌却一拍手笑了起来,拽着范闲就跑,差点使范闲摔了个趔趄,两人直接跑回了范府。然后萧平旌指着范府旁的一座挂着“长林王府”牌子的宅子,得意洋洋的说“看!咱们两家只隔着一堵墙呢!范闲,到时候我来找你玩,你可别拒我于门外呀!” 

 

“好好好,祖宗。在下随时随地欢迎您大驾光临寒舍,可行?” 

 

听见范闲这么说,萧平旌这才眉开眼笑的往长林王府走。猛地萧平旌又像是想起什么,又转头朝范闲说“你可是随时邀请我来玩的啊!” 

 

“知道了祖宗!快走吧你!比范思辙还要聒噪!” 

 

 

 

3. 

谁能料到,当晚萧平旌就踩着自家的酒坛子翻墙过来了,一不留神,又踩翻了搁置在范闲屋里的酒坛子,把酒香扑了满院,惊动了寒鸦与霜叶。 

 

范闲听见院子里的响声还以为是家里进了贼,往外一瞧却发现来人是萧平旌,顿时气不打一出来。可转念又一想,的确是自己应允了对方随时可以来拜访自己。这是吃了个哑巴亏啊,范闲苦笑着摇摇头,往院子里走去。 

 

萧平旌倒不是个怕生的,在院子里转了一圈,还顺带折了一枝石楠花,放在范闲手上。这才端起他那副长林公子的模样,笑起来露出他的酒窝,盛住了院子里甜腻腻乱撞的酒气。 

 

“月华如水最是难得,晚上一起去赏个月吧。” 

 

说是赏月,其实就是喝酒闲聊。这酒劲本不大,却好像是因为借了些月光融在酒里,让整个人的身子都变得软绵绵的。两个人喝了不到半坛子酒,就一同醉醺醺的倒在了木地板上。 

 

倒下的一瞬,范闲好像听见长命锁的银铃声晃了起来,叮当作响。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范闲一边念着诗,伸出手去,像是要把那轮明月给摘下来,白净的手在空中乱抓,却什么也没捞到,又恹恹的把手垂下来。 

 

听到这首诗,萧平旌的酒倒是醒了个一干二净。南庆的文坛上,已经许久未出现过这样的好诗句了。他看着范闲在空中乱舞的手,小心翼翼的戳了戳范闲,问他,“范闲,你这是想儋州了么?”今日回长林王府,萧平旌便把范闲的消息全给打听清楚了,他从哪儿来,今年几岁,写出的那本书叫什么名字,甚至问清楚了哪家是他最爱的糖葫芦铺子。 

 

范闲却摇摇头,扛着酒劲要坐起来,手却脱了力,恰恰倒在萧平旌怀里。萧平旌顺势接住了范闲的头,免得让他摔在地板上。 

 

“你酒还没醒呢,就别勉强自……”萧平旌埋头好生去哄他,竟直直撞上了一双眼眸。那眼眸里晕了一汪水,饶他号称“寒潭小神龙”,此刻却也要溺死在这池水里。萧平旌觉得头脑泛空,一颗心也好像是被那揽月入怀的手连带着空气一同捉走了。


范闲没觉着有什么异样,仰头对他说,“萧平旌,你知道吗?我其实,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我本来都快要死了,但是我一觉醒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出现在这儿。” 

 

“你醉了,范闲。” 

 

“我想,我应该是醉了。” 

 

“那你就听我这个酒疯子说几句话吧。” 

 

“你别看我整天嘻嘻哈哈的,但我心里特别孤独。我总是会想,我在这个世界上是不是多余的。我一个人走在这世界上,孤零零的,也没有什么话想给别人说,别人说什么我也听不进去。我四周连一个能真正了解我的人都没有。” 

 

“但你不一样,萧平旌。”范闲撑着坐起来,酒气从鼻翼里轻轻的扇出来。“你不一样,你是第一个听我说这话的人,我们甚至还没认识多久,我却同你讲这番话。” 

 

“你或许会想刚才那句诗写的真是妙极了,但我告诉你,这不是我写的。这是王安石写的《泊船瓜洲》。我只背了下半句,上半句是‘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可你又哪里知道京口、瓜州是什么地儿呢?那钟山,你也应当是闻所未闻吧?” 

 

“那首《登高》,那是诗圣杜甫杜先生所写。就连如今京城里大家都在看的《红楼》,也不是我写的,而是曹雪芹,曹先生写的。” 

 

范闲摇摇头,“我不是没有解释过,可是没人信。” 

 

其实萧平旌也不信,这么好的文章,怎么可能就没人知道呢?怎么可能没有留下来呢?怎么可能就这样蒙尘呢? 

 

这时范闲扭过头来,朝着他笑“我想还的地方,不仅仅是儋州,更是我那个回不去的世界。萧平旌,我说这些,你,你能明白吗?” 

 

那笑容很苦涩。萧平旌想起他在琅琊阁上听老阁主讲,“不苦不涩不为茶”,但茶的苦涩是可以化开的,那范闲的笑容呢?是不是也可以化开的呢?


萧平旌伸出手,握住范闲袍子底下那双白净的手,直直的望着他的眼,诚恳而真挚对范闲说: 

 

“范闲,我懂。” 

 

 

4. 

那夜之后,萧平旌便时时翻墙去范府。两人常窝在范闲的屋子里吃酒谈天,倒也是方便了萧平章来找自家的麻烦弟弟。 

 

两个人像是上辈子就认识了,什么都谈。谈家国,谈天下。谈庆国之法应当公平,不应视平民百姓如草芥。谈朝堂之上应当忠君,不可为了自己的官爵而将百姓化为自己进阶之梯。但也唠唠家常,谈谈大嫂的糕点,姨娘的佳肴。 

 

萧平旌说自己只想做一个逍遥自在的江湖人,可他终究不是。 

 

做不了江湖人,都是因为朝堂上的言语。这些言语化成的流矢,都是朝着这两座宅子。有时就连最强的人,也无法抵抗。 

 

长林王府和司南伯侯府,被多少双眼睛盯着哪!他们越在朝中得势,就越有人想把他们拽下来。毕竟爬的越高,摔得越狠。 

 

那些眼睛都盼着哪日吹来一阵狂风好吹倒这两座宅子,自己再顺势加上一把大火,将这宅子烧成灰,再也立不起来。 

 

但是只要他们两个在一起待着,就好像外面什么也没发生一样,都还是少年郎,处处都有父兄顶着,今日只管喝尽杯中酒,明日,且明日再说去吧!


就这样一日一日的过去,北齐使团也在这个时候入京了。 

 

范闲应命出席了夜宴。临进宫前他把那块长命锁隔着衣料摸了摸,有意无意的划过那豁口,好像这样做就能在这次夜宴上求得一些好运气。 

 

长林王府这边恰恰是萧平旌来参加夜宴,礼部正好让他和范闲面对面坐着。入座后,萧平旌遥遥的像着范闲敬了一杯,嘴角向上扬起,露出他那颗虎牙。范闲只得回敬他一杯,又慢慢把酒饮尽。 

 

这是一场名为夜宴的角斗场,任何一点的瑕疵都会成为敌对者抨击你的证据,然后在这上面大做文章,让你永无翻身之日。踏入銮殿之时那些令人恶心的藤蔓便会缠绕上身。没有一个人可以全身而退。 

 

在范闲刚斟上第三杯酒的时候,这把火烧到了他头上。 

 

北齐文坛大家庄墨韩甫一说出《登高》是抄袭其先师的,大殿里惊雷似的炸开了锅。 

 

范闲自嘲的笑了笑,拎着一罐酒,虚晃晃的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大殿中央。 

 

“你说的没错,这首诗,是我抄的。”


众人没想到他竟是这么快就承认了,登时大殿里又是吵成一团。 

 

“这首诗,乃是少陵野老,诗圣杜甫,跟你老师半点关系没有。” 

 

“他属于另一个世界,一个有着千古风流,文采耀目的世界。和你们这儿比起来,说是仙界,毫不为过。” 

 

“哦,那小范大人便是到仙界一游,顺便还背了首诗回来?”有人在下面讥讽他,四周顿时响起一阵讥笑声。 

 

范闲没有理那人,而是回头去看萧平旌,勾起一个勉强的笑容,对他说,“你看,萧平旌,没人信。”不等萧平旌做出什么反应,范闲又摆摆手,转身道: 

 

“可是谁说我只背了一首?”范闲将坛中的酒一饮而尽,而后竭力把酒坛抛向殿中巨柱,将坛子砸了个稀碎,广袖一挥: 

 

“纸来!” 

 

“墨来!” 

 

【君不见 黄河之水天上来!】 

 

【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 

 

众人皆是惊了,醉了,痴了:从这诗句中随意拣一段出来,都足够让他们风光一时。更何况范闲如今醉酒诗百篇,所咏之诗篇篇皆是足以流传百世的名句! 

 

范闲已然醉了,两颊上起了红晕,跌跌撞撞的往座位上走。他没有走回自己位置上,却是朝着反方向,往萧平旌那边挪去。 

 

萧平旌忙把桌案上的东西移走,范闲便伏倒在他桌上,嘀嘀咕咕,“萧平旌,你信我说的吗?” 

 

萧平旌好笑的看了看这喝醉了的家伙,又揉揉他的卷毛,在他耳边好声说,“你说的,我永远信。” 

 

“那就好。”范闲说完这话,便彻底醉了过去。 




5. 

那晚夜宴上的宾客或许只记得小范大人醉酒作诗一夜成名,却不知道是萧平旌把他背回府上的。 

 

萧平旌谢过了柳姨娘和若若的好意,让下人去厨房熬了碗醒酒汤,自己又去盛了一盆热水,打算给范闲擦拭。 

 

床上那人还在酩酊大醉,看上去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又应该是酒后体热,范闲无意识的扯了扯衣领,手指碰到了那长命锁,一时卧房里漾开清脆的铃声。 

 

“哗—!” 

 

正端水进来的萧平旌失手打翻了热水,可他顾不上湿透的鞋袜,便直直冲到范闲榻前,不可置信的伸手去摸那把长命锁。 

 

他这辈子绝对不会记错这银铃响起的声音! 

 

萧平旌五岁之时,他兄长萧平章亲手给他戴上了这把镂了他名字的长命锁。彼时他还问过自己的锁为何平白多出一块来,好像是工匠打造时多熔了一块银子上去。


他大哥一边给他戴上长命锁,边对他说,父王和其世交为他订了一门亲事,信物便是这长命锁。这只是一对长命锁中的其中一把,未来他要用多出去的那一块银料子去找到另外缺了一个口的长命锁,倘若两两严密咬合,那两人便是天生一对。 

 

这是长命锁,也是寻那命定之人的钥匙。 

 

萧平旌连忙从胸口抓出属于自己的那把长命锁,将自己多出来的那点料子对上另外一把长命锁的缺口——正是严密咬合。 

 

曾不止一次的,萧平旌摸着自己那块长命锁,想着未来与自己在一起的人现在是在哪里,生的什么模样,是个什么性情。虽说庆国不大兴男风,但也不是没有男子之间互订婚约的。而如今,这人就躺在他面前,脖子上挂着锁住两人一生的长命锁。 

 

这边范闲却悠悠转醒,一睁眼就见着身上伏了一个脑袋,酒劲顿时下去了一大半。又瞧见自己脖子上那锁和萧平旌脖子上的那锁紧紧咬在一起,霎时连最后一点酒意也消得一干二净。 

 

范闲哆嗦着举起手,指着萧平旌,“那个人,是,是你?” 

 

其实事到如今也不需去问了,配成一对的长命锁便是最好的证明。 

 

萧平旌捉住范闲放在褥被面上的手,与他十指相扣。又贴近范闲,在他鼻尖痣上轻轻落下一吻。盈盈月光落在屋内,萧平旌轻声笑道, 

 

“范闲,是我。” 



6. 

自打两人之间订了亲的关系被摆到明面上来,萧平旌跑范府跑的愈发勤快,恨不能直接将两座宅子之间的隔墙打通,最好还能在范闲屋里过夜——就算是打地铺也没问题。 

 

范闲对于没羞没臊的这人,在心里暗骂了无数次“要脸不要?”,可最终还是留了萧平旌在范府过夜——自然是睡客房。 

 

范思辙把他哥在祈年殿上所做的诗以最快的速度印成了集,封面上印了明晃晃的两个大字:诗神。印出来后还分了普通版和精装版,借机又在书迷身上狠刮了一层油。 

 

只可惜长林府二公子做惯了飞檐走壁的事儿,直接翻墙进了书局的仓库抓了一本精装本就跑,成功成为范思辙记仇小本本上的头号人物。 

 

庆国和北齐在边境线上的一仗大获全胜。割地,纳贡,赔款,求和的事情忙的范闲焦头烂额,除此之外,还要提防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范府和长林王府的攻击。因而他每天最愿意看到的,就是萧平旌被他大哥拽回长林府的样子,实在不失为一种乐趣。 

 

然后没过多久,范闲就作为监察院提司,被庆帝派去北齐交换人质了。 

 

范闲走的那天,萧平旌也去送他了。在城门口,萧平旌神神秘秘的把范闲拉到一旁,然后从脖子上取下自己的那块长命锁,把锁按在范闲手里。 


范闲大吃一惊,不知道这家伙今天这是在搞什么名堂。他正要开口问,萧平旌却先他一步,说“范闲,你把我的长命锁一起带到北齐去。”又露出讨好的笑,“像你说的话那样,双倍的长命锁,双倍的幸运。” 

 

“知道了小皮筋!怎么跟个老妈子一样的。”范闲也笑了,“那我走了啊,你多保重。” 

 

萧平旌又笑嘻嘻的蹭上来,“我会给你写信的!别忘了回我信啊!” 

 

“好的祖宗!明白了祖宗!再见了祖宗!”范闲挥挥手,翻身上马,夹紧马腹就朝北而去。 

 

离了京城范闲才发现,萧平旌的确是像他说的那样经常给他写信。萧平旌用的是琅琊阁的信鸽,琅琊阁安插在各地的暗桩极多,信鸽也是飞的极快的。平常是两三天就能收到一封信,有时最快一天就能收到一封。 

 

信里都是些碎碎念,什么大哥今日又教训了我啊,父王又故意在我面前夸大哥好,借此让我奋进一些啊。都是些家常碎嘴子,范闲却看的格外起劲。 

 

属于萧平旌的那块长命锁,被范闲好好放在衣襟里。每当范闲收到信时,两把银制的锁就烫的发热,把北齐的寒冷阻隔在衣料外头。 

 

但是到后面,萧平旌的信来的愈发的迟,有时五六天才能收到一封,更到后面,是一封也收不到了。


直到范闲完成任务,快回到南庆京城了,才听人说萧平旌被派去北境领兵,已经走了一个月了。 

 

范闲失笑,不得不在心里承认这家伙的确挺招人想的,只能把之前的信翻出来一封封的看,快要摸出毛边来了。 

 

回京城后,范闲不打算去写回信,一来是没时间去回复,朝堂上那些老家伙已经从暗地里撕到了明面上,将朝局搅了个乌烟瘴气,明枪冷箭止不住的攻击着长林王府和范府。二来是用自己的狗爬字,肯定又要被萧平旌好好笑话一番。 

 

于是范闲便亲自到菜园里去摘了五两红豆,用袋子扎好,还专门在袋子上方张牙舞爪的写上“共计五两”几个字,这才心满意足的让人把这袋红豆和粮草一道送去北境。 

 

但范闲还把萧平旌的那把长命锁留在自己身边,不肯和红豆一起寄出去,别人问起为什么,他就回人家“这不合礼仪!”,死活不肯拿出去,非得等萧平旌回来亲手交还给他。 

 

而那袋红豆在运送货物的马车上打了几个滚,险些因为路途颠簸掉下马车去。后来又因为下雨,水汽四溢,差点给泡到发芽。几经转手,这才交到萧平旌手上。 

 

然后萧平旌的亲兵见到自家将军捧着一袋泡涨的红豆,笑的冰凉的盔甲都在作响。 

 

亲兵好奇的凑过去问,“将军,这袋红豆有什么特别吗?”他将军没有直接回答他,却问他,“你有没有读过小范大人的诗集?” 

 

亲兵摇摇头,等着听他将军继续说。萧平旌把那袋红豆高高举起,望了好一阵才拢入怀中,继而念念有词: 

 

“玲珑筛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五两红豆,恰好是一颗心的分量啊。”




7. 

其实萧平旌出发去北境时,长林王府已经被推到风口浪尖。京城对长林军的评价只剩下“功高盖主”、“意图谋反”的声音,不少京官甚至极力反对萧平旌率领长林军前往北境,打着“清君侧”的旗子,不合他们意见的都被打作乱臣贼子。 

 

其实一开始原定计划是萧平章领兵北上,但老王爷年事已高,需人照料。萧平章本人又因为之前甘州一役落下病根,身子骨一直没好利索,而且他也担心自己离京之后,萧平旌少年心性,一个人不一定能招得住那些老东西的腌臜手段。这样一来,领兵的任务自然而然交到了萧平旌手上。 

 

出兵北境那一天,朝堂上依旧鸡飞狗跳,甚至都还有大臣在上奏不要让长林二公子去北境镇守。萧平旌本人却在卧房里打点行囊,丝毫没有理会外面不一样的声音。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打点的,上战场又不是去游山玩水,指不定哪一天命就丢在了漫天黄沙里。但萧平旌思来想去,还是带走了那本从澹泊书局抢走的《诗神》诗集。 

 

没了长命锁,但好歹还是给自己留个念想。 

 

萧平旌拜别了父王,向大哥大嫂道了别,就独自一人率兵北上了。 

 

他本意是想在路上拖慢点,或许就能遇见南回的范闲。他耗得起,但边境线上的军队和北境以南的百姓耗不起。萧平旌没法子,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北进。 

 

到了边关,萧平旌才读懂范闲诗集里的“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军旅生活比不得江湖游历快活,但幸好有那本诗集在侧,倒也熬过了许多积满沙尘的日子。


另一边,范闲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插手朝堂,将所有对长林王府不利的人通通用自己的手段让他们不得不选择闭口不言。有人暗中劝范闲不必这样做,反而或许还会把范府给一起陪进去。但范闲不乐意。 

 

他在朝堂上用激烈的言辞砍断伤人的暗箭,范闲指着他们,愤愤说,“为人臣者,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而你们呢?凭着自己的一颗私心就想断了长林府的世代忠贞热血!我只问你们一句,你们可心安?” 

 

范闲不乐意,就没人拦得了他。他凭着那块提司腰牌,从上而下整顿朝纲,肃清流毒,提拔忠贞善良富有才智的能人,褫夺颠倒黑白以权谋私者的官爵。一时之间,庆国朝堂焕然一新,一派朝气蓬勃的景象。 

 

只可惜天高皇帝远,范闲的手伸不到边境上去。于是北境竟有人假传圣旨,宣称长林军意图谋反,甚至伪造兵符号令北境不知情者起兵围攻长林军,捉拿萧平旌,好借此机会封官进爵,以此扬名立万,将长林王府给永远踩在脚底。 

 

琅琊阁暗桩的兄弟提前把北境将乱的消息传给了范闲。范闲刚下朝连朝服都还没来得及换,第一时间就策马北上,日夜不停,直奔长林军营地。 

 

围剿的军队已经将长林军团团围起,只待一声令下,就向内收缩,一举灭掉长林军。 

 

萧平旌披上铠甲,和属下在营中最后又重温了一遍直破包围圈的计划。铁甲上起了寒霜,还不等萧平旌拂去,守卫就掀开帘子冲进来,单膝跪地,“报!将军,营外来人!” 

 

萧平旌掀帐出去,见范闲一个人骑在马上,身上的朝服皱皱巴巴。范闲高举起他那块提司腰牌,朗声道,“我是监察院提司!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没有人敢抓他。” 

 

范闲顿了口气,环顾四周,瞧见萧平旌从营帐内出来,从怀里摸出属于萧平旌的那把长命锁,朝他爽朗一笑,大喊一声“接着!”,把锁抛给了萧平旌。 

 

萧平旌应声把那长命锁接住,抬眼望见范闲的笑脸,顿时觉着自己心里的红豆被那笑容灌溉,几个月思恋在疯狂的发芽滋长,涨得胸口发疼。 

 

范闲扭过头,朝着堤下的将士看去,收起了刚才的情愫,仿佛只是一阵镜花水月,散在风和沙里,继而他朗声说道,“叛军不知情者,即刻投降!继续作乱者,斩!” 

 

四周响起了卸甲掷戈的声音。 





8. 

萧平旌把范闲拉进营帐中,打趣他是不是想自己了,然后如愿收到了范闲忍无可忍的一句“要脸不要?” 

 

“萧平旌,是不是我不来,你就真的要和叛军打一仗了?” 

 

“可你这不是来了么,范闲。”萧平旌嘿嘿笑着,要去拉范闲的手。范闲由他拉着自己的手,说,“别油腔滑调,正经点。” 

 

萧平旌这才正经起来,“迎风执炬,必然烧手。我是长林儿郎,生来就是要上战场的。无论那些人怎么去说,我长林王府也无人恋栈权位,要做的,只是护佑庆国的一方天地,足矣。”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这可是你的诗集里说的。”但萧平旌的正经模样绷不住一炷香,又嬉笑着甩甩范闲的手,问范闲为什么不寄长命锁给他,反而是给他寄红豆。 

 

范闲深知对付不要脸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比他更不要脸,当下手上一使劲,把萧平旌拽过来,在他侧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盯着还有点犯懵的萧平旌,坦坦荡荡的说“我想你了呗!” 

 

“范闲。” 

 

“嗯?” 

 

“把你那块长命锁给我。” 

 

范闲依言把脖子上的那块长命锁取下来递给萧平旌,想看看这家伙又要作什么妖。 

 

萧平旌把自己那块长命锁也拿出来,和范闲的那把放在一起。小铃铛摇了摇,清脆的铃声在北境这样的地方显得格外突兀。萧平旌把两块锁扣在一起,然后拽拽范闲的手,指给他看那一对锁。 

 

“范闲,咱俩锁死了。” 

 





·完·




然后是一点题外话:

感谢我的好姐妹@老岑罄不喜欢跳大绳 和我一起探讨文章的情节,也感谢她一直鼓励我写完这篇文章。


长命锁这个是我胡诌的,只是为了满足我的脑洞哈哈哈。


最后还是重申一遍:如果文章及tag有任何不妥,请在评论区或私信告诉我,我会在看到消息的第一时间进行更改或删除,谢谢!(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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